各单位:
根据《信阳市选聘“科技副总”管理暂行办法》精神,现开展信阳市2024年度“科技副总”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1、申报信阳市“科技副总”的科技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,有叁年以上工作经历;
(2)所在高校院所的所属学科应为本院所重点学科或优势学科;
(3)认定后能在申报公司连续工作两年以上,每年能为公司服务叁个月以上。
2、申报信阳市“科技副总”的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:
(1)在我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公司信誉良好;
(2)有明确的创新发展需求,为国家高新技术公司、国家科技型中小公司,或具备市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公司。
(3)能为受聘科技人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。
二、支持措施
1、入选的“科技副总”,享受我市、县(区)、有关部门制定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和待遇。
2、入选的“科技副总”,在任期间与公司开展产学研合作,公司投入高校院所20万元以上合作经费的(以签订的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合同为准),市科技局给予“产学研合作项目”指导性计划立项或创新券政策支持。
3、对于当年考核合格的“科技副总”,服务期内每年给予每名公司“科技副总”工作保障经费1万元,并在申报其他科技人才项目、科技计划项目中优先支持。派驻公司所在县(区)组织、科技、财政部门也可以根据实际条件给予支持。
4、对选聘的信阳市“科技副总”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科技计划和人才项目。
叁、申报要求
1、申请“科技副总”的人员填写《信阳市“科技副总”申报表》,由本单位汇总盖章后将申报材料(附件1,3,5)一式一份以及电子版报送行政楼218室;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17:00;联系人:王同军,联系电话:0376-6687705,电子邮箱:办箩肠蔼虫测补蹿耻.别诲耻.肠苍
2、申报公司填写《公司申报表》,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县区汇总盖章后报送;
科学技术处
2023年11月1日